关于域名须备案接入成功后才能正式启用的通知

尊敬的用户:


  您好!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司的支持和信任!


  根据工信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未备案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管函(2017)1410号)文件要求,我司将于近期开始严格执行工信部要求(其他大部分接入商已经开始执行):


要求在我司接入的网站,对应备案必须转入我司成功后才能正式启用:


  1.主域名(www和不带www)任意一个接入我司使用的,需要做备案转入;


  2.主域名(www和不带www)任何一个未使用,子域名接入我司的,需要做备案转入;


  3.主域名(www和不带www)任何一个接入在其他服务商,且已在对应服务商处接入备案的,子域名使用

我司主机无需转入;


  以域名abc.com为例,对2和3的进行补充说明


  2,abc.com或者www.abc.com都没有启用(也就是没有解析,也没有绑定,处于打不开的状态),但是子


 域名xxx.abc.com用到了我司;这种需要备案转入,或者在备案接入商启用主域名(www和不带www)。


  3,abc.com或者www.abc.com解析和绑定到了阿里云,备案也在阿里云,但是子域名xxx.abc.com用到了


 我司;这种不需要接入直接使用即可。


  一.已购买业务用户:(域名已在其他接入商完成备案,但备案接入还未转入我司)


  请务必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将备案转入我司的操作,若2018年6月15日以后备案未成功转入我司(指提交了转入申请且通过工信部的审批的)的系统将会自动封阻,不再


另行通知。


  备案转入流程:登录我司备案系统(http://beian.vhostgo.com/),注册会员,登录后,点“备案转入”提交备案转入申请,按流程提交资料完成备案转入。


  二.新购买业务用户:(域名已在其他接入商完成备案,但备案接入还未转入我司)


  备案不在我司接入的,不能直接绑定使用。为了使客户的网站能早日上线,可申请30天的临时访问期限。若有需要的可以在绑定域名时按照系统提示申请临时访问,申请成功


后可以绑定使用。


  请务必于立即办理备案转入,若超过30天仍未转入成功的,系统将自动封阻相关域名,不再另行通知。


  三.业务已不在我司的域名:


  我司将于业务注销/转出我司后30天内清理备案。如备案下所有网站均已不在我司接入,我司将于30天后对该备案号进行注销。


 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若对备案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提交工单或咨询在线客服。